昨日清晨3點多,鄞州交警大隊櫟社中隊莊警官在巡查時看見一輛集裝箱貨車闖紅燈,攔下一看有點意外,這車的號牌可真怪。
“有人貼的是光盤,有人貼的是紙條,把個人姓啥都貼上去的,還真是頭一次碰到。”莊警官說,號牌居然是“浙L0801王”,號牌上的結尾一個數字被紙條遮住。
可笑的是,紙條上還寫了個“王”字,也便是司機王某的姓氏。
民警問詢時,王某撓撓腦袋標明,夜間人少車少,為趕時間會闖紅燈,怕被電子警察抓拍,就特意將車輛前后的號牌用紙遮了起來。至于為何貼上姓氏,那是老婆的“構思”,他也沒阻礙。
曉得情況后,民警對王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置: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記6分,罰款150元;故意遮擋號牌違法行為記12分,罰款200元。
這樣王某就因為老婆的“構思”被一次性記了18分。而根據本年1月實施的交通新規,他的A2駕照還要被降級。
根據王某的案例,民警提示寬廣市民,當時交規對污損、遮擋號牌的處置非常嚴肅,因他人原因被“誤傷”的話,那對車主而言就太委屈了。所以每次出車前,車主個人仍是大約對車輛進行簡略檢查,其間包括車輛號牌的清潔程度等。